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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穿之我是富二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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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八十章 逃跑的奴隶(1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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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以前的想法有些龌龊了。

  以前就想着这位公子家世好,如果能嫁给他,自己也能过得好一点,现在李君曼却感觉自己可能是真的喜欢上这位公子了。

  “虽说小女子家境贫瘠,但也不能卖公子的贴身之物啊,想必这块玉佩对公子来说一定很重要吧,既然如此,小女子拿着心中实属不安,还是把这块玉佩还给公子吧。”

  李君曼虽然有些不舍,但还是打算把玉佩还回去。

  她又不是贪图公子的钱,以前可能是,但现在她可是真心的。

  “是在下心思狭隘了,这块玉佩姑娘还是收起来吧,算我送给姑娘救命之恩的谢礼吧!”

  就算玉佩留在自己手里,也只能砸在自己手里,若这个姑娘一直贴身佩戴,寻找他的手下或许能看到,最后跟踪前来和他汇合。

  段思明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啪啪响,立刻推拒道。

  “那玉佩我就留下了,不知公子明天想吃什么,我可以帮你带些。”

  李君曼对着那张英俊的脸,一脸娇羞道。

  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抓住他的胃,不管在什么年代都是通用的,而我们的女主李君曼身为一个现代人,不管怎么说,肯定比古代女人更懂那些男人的心。

  “我明天还是想喝这个鸡汤,今天的鸡汤味道就很好。”段思明一脸认真地夸赞道。

  “好。”女主满面羞红,声音细若蚊蝇。

  段思明的心中不由一阵得意,没想到自己泡妞的手段这么厉害,连山沟沟里的村姑也没逃开。

  是的,段思明身为一个皇子,平日里皇宫的勾心斗角看了不少,怎么会这么容易就相信一个女子,虽然是这个女人救过他,但在他眼里,也只是不谙世事,比宫中的女人好一些罢了。

  再说,他一个皇子将来可是要继承大统的,到时宫佳丽三千,怎么可能轻易将心放在一个女人身上?

  “公子,那我就先走了。”

  虽然李君曼磨磨蹭蹭的不想走,但时间过得飞快,她下午还要去县城买些东西,只得依依不舍的走了。

  伤筋动骨就要一百天,段思明被那些富家子弟人折磨得不成人样,能出来只能算是侥幸而已。

  不过经过女主空间灵水的洗礼,伤口到是恢复的很快,但他的骨头是不可能轻易长好的。

  李君曼因要和他培养感情,根本也没想着带他去看医生,只是去县城买些治疗的草药而已,就这样,男主段思明还是顽强的活下来了。

  是不是感觉他有点惨?

  因为女主的自私,导致段思明的腿最后虽然好了,但一到下雨天,骨头就疼得直抽抽。

  最后女主的空间露出来,段思明已经被女主的智商和谋略所折服,根本没想到这一块儿去。

  只能说,他们俩儿可能是天生一对,地造一双吧。

  老天爷根本就没想让他们分开。

  等下了山,李君曼根本没顾上休息,拿些银子便直接跑到县城去了。

  “老板,请问你们这儿有没有后门,刚才一直有个无赖跟着我……”

  先是进了一家成衣铺子,女主李君曼选了一套贵一点的衣服,然后对老板说道。

  走到半路,她就发现了,那个王赖子一直贼心不死,就连她去县城也要跟着一起来。

  她要去药店买药这事肯定不能让别人知道,因此,李君曼只得换一套衣服,甩开一直紧跟着她的王赖子。

  很快,李君曼买完东西回家,发现王赖子竟然在半路拦截。

  “你究竟想干什么?”

  自己始终是一个弱女子,尽管有金手指,而且力量上终究不比上一个大男子,李君曼一脸惊慌地说道。

  “曼儿妹妹,你看,我们既然都是一个村的,就应该有福同享不是,明天上山能不能顺便带上哥哥我,放心,哥哥有的是力气帮你挎篮子。”

  王赖子嬉皮笑脸道,他一直跟着李君曼的真实目的,无非是为了发财,如果要劫色,他早就趁晚上偷偷去她家。

  毕竟在古代,要想毁掉一个女人的名节很简单,而且王赖子是个无赖,是明显没有脸皮的东西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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