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架
林锦明景轩
导航
关灯
护眼
字体:

第三百八十七章 彼岸花开3

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第(3/3)页
,又是那张欠揍的脸:“救命之恩,一个谢字,是不是太轻了些。”

我不禁也来了脾气:“那你要如何?”

“嗯。”他眼珠子一转,摸了摸肚子,有些不好意思:“不如,你请我去吃一顿如何?”

原来是趁机桥竹竿啊。

我从袖子里面摸出一根赤金拆,交到他的手上,冷着脸:“这个,想必足够抵消你的救命之恩了吧。”

那是从前在京城的时候,林玥带我去她家就舅舅的珠宝阁,我们在里面一人挑了个,我选的便是这根金簪。

手中的银子没有多少,且不知这一路需要开销多少,金簪在我身上反而是个祸害,不如赠与了他。

他将那金簪在手上掂量掂量后,笑道:“没想到你这次收获颇丰啊,这样的好宝贝,说给就给,估摸身上还有更好的吧。”

看着他流里流气的样子,我顿时后悔莫及。

只想到要快速的解决掉这根簪子,哪里想到,人心不足蛇吞象这个词。

若是他认定了我身上还有好东西的话,便是要强迫搜身,可这么一搜,我的身份却是保不住了。

我顿时起了主意,若是他当真如此,那我便拼了被抓住的风险,也要高呼救命的。

然而他的脚步在离我还有五步之遥的时候,停住了。

“这金簪,我收下了,不过,你还欠我一顿饭。”

说罢,他笑眯眯的便走了,身影逐渐消失在浓浓的夜色之中。

望着他黑漆漆的暗夜和方才古怪的举动,我不禁嘟囔了句:“真是神经病!”

可时间也不等我,我离开京城已经五日,现在早已经走在了江州,必须得快一些赶回去。

然而我却高估了自己。

虽然在大家闺秀之中,我与林玥已经算的是离经叛道的,整日在外面闲逛,不是去西山烧香,便是去东郊踏青。本以为赶路并不在话下,可谁成想,才刚刚走了一个时辰,脚底便磨出了一层血泡。

这也难怪,我们虽说平日里东奔西跑的,不过都是走走玩玩,身后轿夫抬着轿子的跟随。累了便上去歇息,哪里要这么辛苦。